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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非法拘禁罪
【案情分类】刑事辩护----非法拘禁罪
【委托时间】2017年8月
【案情简介】
姚先生的朋友因为别人欠债拒还,便叫上了姚先生与另外几个朋友去讨债,几人先打电话将债务人约出来,然后强行将其拉上车带到西安某汽修厂商谈还钱事宜,期间有殴打债务人的行为。由于债务人拒绝还钱,几人又将债务人带至白鹿原,威胁债务人若再不还钱就将其活埋,但仍然未能讨回欠款,于是几人再次将债务带回西安市区,将其拘禁在某网吧内,次日警方接债务人家属报警,警方将债务人从网吧解救出来,并将参与讨债的几人全部抓获。
【案件办理】
我所接受姚先生母亲的委托,从侦查阶段就介入此案,在前去看守所会见了姚先生并了解了案情之后,为其确定了辩护思路。本事事实清楚,办案机关办案程序正当,所以律师最终决定从量刑上为姚先生进行辩护,着重强调了姚先生系从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等观点,并建议法院对姚坤从轻处罚。与此同时,与债务人及其家属积极商谈赔偿事宜,最终得到了债务人的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裁决结果】
最终法院采信了辩护律师的观点和建议,对姚先生的量刑采取了从轻处罚的决定,判处姚先生有期徒刑6个月。需要强调的是,6个月已经是有有期徒刑这一刑罚种类的最低期限。
【律师点评】
本案中的姚先生本是热心给朋友帮忙,没想到帮忙不成反倒把自己赔了进去。这就提醒普通民众,在给朋友帮忙时,一定要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要头脑发热,无论什么事情都大胆参与,而在参与过程中也要注意事态的发展状况,千万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另外,我国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巨大,债权人在讨债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把民事案件变成了刑事案件,把自己从原告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生是身陷囹圄,而本案中的范先生是身受重伤,两者虽然收到伤害的形式不同,但都为自己的家庭带来巨大负担为悲痛。律师再次提醒大家,在给朋友帮忙时,一定不能冲动,既不要用违法犯罪的方式去伤害别人,也不要让别人伤害自己,要相信法律,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万万不可将自己从民事案件中的债务权利人变成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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