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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
时间:2020-01-04 14:28:47 浏览:3099
【案件类型】离婚后财产纠纷
【委托时间】2017年5月
【案情简介】
王先生与李女士曾系夫妻,2015年在法院调解离婚时,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财产私下解决。但至今,双方仍未对婚内购买取得登记在女方在房屋分割达成一致,因此王先生起诉,要求分割。
【案件办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女士提交一份离婚协议,欲证明已经约定该房屋归女方所有。但作为王先生的代理律师,我们认为双方虽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最终并未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因此该协议未生效,不能借此认定财产已经分割。
最终法院主持调解分割。
【裁判结果】
调解结案
【律师点评】
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为诉讼离婚,另一种为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双方需签署离婚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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