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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
时间:2020-01-04 14:30:38 浏览:2791
【案件类型】离婚后财产纠纷
【委托时间】2018年1月
【案情简介】
严先生与单女士于2016年1月登记离婚,同年6月登记离婚。离婚时,单女士为严先生出具欠条一张,写明因结婚等原因欠严先生8万元,一年内还清。但离婚后,单女士从未支付该款项。严先生无奈起诉。
【案件办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单女士向严先生出具欠条,系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单女士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判决结果】
判令单女士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严先生归还若干元。
【律师点评】
本案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借此提醒大家: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婚内或婚后有任何约定,尽可能体现在纸面,为后期维护权益或明确权利义务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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