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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怎么办
当遇到了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进行维权,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方是必须要赔偿的,拒绝赔偿这种行为是严重影响到了受害方的利益,会给受害方带来不少伤害,那么我们要通过什么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应怎样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
1、诉讼的话需要去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保单等信息,了解被告的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被告方。
2、起诉的时候需要伤者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 起诉状,以及对方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等复印件信息。
3、起诉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二、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
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时,受害人可以先通过强保险进行赔偿,拒绝理赔,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通过法院进行诉讼赔偿,法院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一定要积极的配合协商解决,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以上是笔者个人观点,如需帮助,欢迎联系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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