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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跨省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对于跨省起诉离婚怎么办理这个问题来说,一般来说,如果要跨省的话,他要满足的就是一个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的规定,因为只有具有相应的管辖权才能够进行一个起诉,离婚案件的受理,如果没有相应的管辖权,当地的法院在收到起诉的时候往往会选择驳回,接下来由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来跨省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跨省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有关规定:
①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规定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③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其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起诉可以在异地吗
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所以,如果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与您所在地不一致,离婚起诉会在异地。
三、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由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以上就是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跨省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的相关知识,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起诉离婚,他的一个办理还是挺简单的,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就好了。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免费咨询热线:400-04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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