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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20-05-25 14:53:50 浏览:3032
【案件类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委托时间】2017年10月
【案情简介】
李女士通过房屋中介与陈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女士购买陈先生的房屋,签订合同当日,房屋中介代收定金5万。因该房屋尚未还清贷款,因此房屋中介承诺为陈先生垫资还款。但在贷款未还清之前,陈先生向李女士寄送了《解除通知》,认为房屋中介未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解除三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李女士要求陈先生退还5万定金,陈先生不同意,因此李女士提起诉讼。
【案件办理】
本案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是陈先生的房屋贷款未偿还,而三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应由房屋中介公司偿还剩余贷款,因此法院认为本案应承担责任的是房屋中介公司。但审理中,三方最终调解。
【案件结果】
调解结案
【律师点评】
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或补充协议,是确定各方权利义务最基本的依据。因此提醒:第一,各方口头达成的一致应全面准确的写入合同;第二,涉及非买卖双方承担义务的,如本案,务必明确义务不履行时承担责任的主体及责任承担方式;第三,及时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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